《清華大學所藏戰國竹簡(拾參)》(以下簡稱為《清華十三》),2023年11月出版,收錄了五篇內容,分別是:〈大夫食禮〉、〈大夫食禮記〉、〈五音圖〉、〈樂風〉、〈畏天用身〉等。 下面欄位中的「字數」統計,根據原考釋的釋文,包含了補缺的漏字在其中。

冊數

篇名

簡數

簡長
(公分)

字數
(字)

內容簡述

備註

十三

大夫食禮

51

46

1597(含簡背)

〈大夫食禮〉與〈大夫食禮記〉編連為一卷,篇題為整理者根據簡文內容擬定。

〈大夫食禮〉內容為楚地大夫之食禮,主體載大食之禮,兼記小食;〈大夫食禮記〉則論執事者行事。兩篇關係類於《儀禮》諸篇與附經之「記」。簡文詞句類於《儀禮》,行禮節次與《公食大夫禮》最為接近,與該篇記主國國君以食禮待下大夫之聘賓、兼記上大夫與下大夫之別亦相類。兩篇是亡佚的先秦禮書,對於研究禮書的形成、流傳與經記之關係等問題具有重要意義。(《清華十三》,頁105)

簡背有刻劃痕跡。(《清華十三》,頁105)

十三

大夫食禮記

14 

46

454(含簡背)

參見上文。

參見上文。

十三

五音圖

15

19.3

35

全篇形式猶如帛書,繪寫方法近似清華簡《筮法》的人身圖、卦位圖部分,內容為一幅「五音圖」,比較系統地記載了五音音階異名,今據之擬題。圖中央繪有一個五角星,其上角對應宮組音名,其他四角分別對應商、角、徵、羽各組,按逆時針方向依次分佈。五角星圖形由「宮-徵」、「徵-商」、「商-羽」、「羽-角」、「角-宮」五條連線構成,此勾連順序與《管子》、《淮南子》等所載的五音生成順序相合。

五組音名以五角星為中心向正上和四隅五個方向發散書寫,內容不記正音而只記音階異名,每個音名皆以墨塊為界格,各組音階異名數量不等。推則本圖完整時應有音名二十四(或二十五)個,現存二十三個。

音階異名大多前綴、後綴修飾詞,修飾詞多曾見於曾侯乙墓編鐘、編磬等出土樂器銘文,以及《 黃帝內經》等傳世文獻。依據曾侯乙墓編鐘實測音值所反映的音名修飾詞使用的規律,可將本圖所見修飾詞由低音至高音排列為:

  ○-上-大-右-左-少-反

據此可推出一個完整的標音體系。其中以「上」修飾的五音在圖中全部出現,其他音名均不全,這一情況可能與本圖的具體用法有關。先秦樂器所能演奏的音域,目前以曾侯乙墓編鐘所跨「五」個八度為最廣,而圖中音名修飾詞的種類已超出這一數目,因此,相鄰修飾詞音名之間的音程關係問題,還有待進一步探究。

另值得注的是,本圖中羽組的高音位置記有「終」,而在曾侯乙墓編鐘中,「終」則屬於徵的高音;徵組的最高音位置記有「巽反」一名,其蒯所缺的音名或為「巽」,而在曾侯乙墓編鐘中,「巽」、「巽反」則對應宮的高音。此外,圖中宮組的最高音位置記有「訶(歌)」,這是過去不曾見過的音名。

〈五音圖〉為中國早期樂理體系以及先秦音樂史研究,無疑提供了重要資料。(《清華十三》,頁129-130)

本篇無順序編號,簡背亦無刻劃痕跡等可供編聯參考的信息。今簡序主要依據內容推定,可參後附摹本、復原圖。本篇原至少有簡三十七支,現存三十五支,其中第九、一九簡佚失,第二、三、五、六、七、一二、一六、一七、二○簡有殘損。(《清華十三》,頁129)

十三

樂風

12 

9.9

83

本篇是目前所見長度最短的戰國竹書,其形制小巧,便於隨身攜帶,具有一定實用功能。 

簡文分兩部分。簡一至簡五為第一部分,所記內容為音名,音名以五正聲為主,約每兩個音名後施以一個標點,似代表一節,這部分性質疑為樂曲譜。簡五音名之後接寫有「樂風」二字,其下空白,應為題記,故以之名篇。簡六至簡一四為第二部分,內容以「[糸+妾]某某[糸+屈]某某」為記述格式,[糸+屈]前、後之詞具有明顯的等次關係。這部分內容文辭簡約且前所未見,性質尚難明確,或許與前一部分樂曲譜的演奏方式有關。

〈樂風〉係迄今所見最早的可能與古樂譜相關的資料,對先秦音樂史研究具有重要意義。(《清華十三》,頁137)

完整竹簡滿寫八字,行款整飭,在第二和第六字下各有一道編繩。原簡無序號,簡背有刻劃痕跡,今簡序是參考劃痕和內容綜合擬定。本篇原應有簡十四支,現存十二支,其中第八、一三簡佚失,第九、一○簡有殘損。(《清華十三》,頁137)

十三

畏天用身 

17

44.4

745

篇題根據簡文首句和全篇內容擬定。

本篇屬於諸子說理類文獻,圍繞天人關係展開論述。作者認為天、人二者各有職分,不可偏廢,同時也有聯繫,不能割裂,但更強調人的主體性,心的能動性。事物之間存在著對立轉化的辯證關係,既要敬畏自然,充分瞭解事物本身的規律,也要根據事物的具體特點,不拘常規,便宜行事。明者能夠明於人,原因就在於後天對身心的磨煉。

簡文內容完整,是一篇重要的先秦思想文獻,對於研究先秦時的天人思想具有重要價值。本篇通篇使用句讀符號,釋文大體上據以斷句。(《清華十三》,頁140)

首尾完整,無缺簡,簡背有刻劃痕跡,無序號,無篇題。(《清華十三》,頁140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