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(拾):病方

1、隸定主要依據原書釋文,以嚴式隸定處理,或補入構字式所呈現之字形,或補入圖形字。
2、□形表示殘字或脫字;〔 〕內文字則據上下文義補入;〈 〉內或為修正之訛字,或為篇名符號;( )內為今日通讀之字,或為寬式隸定,或為通假之字。

【清華.病方.簡02】以酉酓之以疾L之以酉酓之以慹L目十三
【清華.病方.簡03】以漅目疾之▂十四
【清華.病方.簡05】十六
【清華.病方.簡06】十七
【清華.病方.簡07】十八
【清華.病方.簡08】十九